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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七世,唯恋诛仙——小说《诛仙》读后感

【作者:周教员,编号23578 更新时间:2013-09-07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爱的小说是哪一部?我会毫无犹豫的回答:《诛仙》。说来可能奇怪,从小到大读过的小说何止百本千本,然而我却对诛仙这本网络文学小说,这本在很多所谓文学大家的眼中根本不能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情有独钟。然而顿首一想却又不觉丝毫奇怪,对于书之喜爱犹如恋爱一般,在它之前的人均是错过。只有当它出现的那一刻,你会有一种灵光一现,恍如隔世的感觉。你的内心会有一个声音在呼喊:没错,就是它!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有怎样的魔力呢?下面我将从小说的故事情节、人物刻画、写作特点以及思想主旨四个方面来写写我的感受  

    小说的故事情节貌似也未逃脱大多数玄幻小说的框架,无非是寻宝,修仙外加上主人公的爱恨情仇。主人公张小凡本是草庙村中一名不见经传的少年,后来因缘际会。卷入正魔两届的恩怨纠纷之中,更因机缘巧合,独自一人修得了天书五部,得悟玄妙道法终成修仙第一人。这其中又包囊了无数个小故事尽皆感人肺腑。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玄幻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部披着玄幻外衣的言情小说。然而它又比一般烂俗的言情小说远来的深刻。故事情节的介绍我不想赘述,各位倘有兴趣,自应细细品读一番。想来定不负君之所想也。  

    小说是描写人物的喜怒哀乐的,小说也是写给人看的。所以我认为评判一部小说的成败并不在于情节是否离奇曲折,文笔是否酣畅淋漓——而在于它是否刻画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所有的情节,文笔无非都是为这人物所服务,是这人物的陪衬罢了。无疑,我最爱的人物是小说的主人公:张小凡,也就是后来堕入魔教的鬼厉。张小凡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和他一同遭受灭门之祸后来同上青云门求道的林惊羽相比,他的天资实在是差的太远。还记得,初上青云那一次,所有的首座都争着抢着要收林惊羽为徒,而与之相反的是所有的首座都对张小凡不屑一顾。然而,小凡之于惊羽最重要的一个优点就是他的坚忍。何解?大概天下聪明之人,自以为天资卓越,可能在初上路头时会大占便宜。因为修仙正如做学问或者很多事情一样,开始的基础显然是很简单的。如此,聪明之人定能很快领悟,渐入法门;而愚钝之人,则要花很大的气力方能摸到门道。然而,一旦当修行进入到后期的关键时刻,难度陡升千丈。此时的聪明反而会成为累赘?为何?聪明之人从修炼之始便是一片坦途,从未遇到什么艰难之处,此时突然遇到险阻便会心生畏怯之心,而且很难有坚持之意。然而天资愚钝者却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韧劲。他们不怕吃苦,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苦修才能弥补在天资上的不足之处。因而在修仙的后期,性格坚韧者往往会走的更远。这也是张小凡后来能够一人修完五本天书的原因之一。他的坚忍,不仅仅体现在修道一途,更体现在他对情之执着。说起情,不得不谈到他与碧瑶,陆雪琪那段纠葛不清的情仇。特别是他与碧瑶的爱情故事,读来真是令人唏嘘不已。那一晚,他在满月之井中分明看到的是碧瑶的影子。然而无论是三尾妖狐还是碧瑶问他看到什么的时候,他都避而不答。第一次正魔大战前夕,碧瑶偷偷来到大竹峰寻张小凡又提及这个问题,小凡想了想说等下次见面的时候告诉碧瑶。结果,在正魔大战之中,碧瑶为了替小凡挡下诛仙剑,发动了痴情咒:以自身血肉魂魄为引,激发人的无限潜能。而发动者则会魂飞魄散。幸好碧瑶身怀至宝合欢铃,才救得了性命,却从此变成了活死人,昏迷不醒。当小凡看到碧瑶时,再喃喃自语:你怎么这么傻,你知不知道,那一晚在满月之井中,我看到的人,是你啊。。。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眼睛不禁湿润了。总是有那么多的错过,让我们心如刀割。而有的人一旦错过,便是一生。或许小凡那时年幼,还在执著于正邪之分,而不敢大声说出他的爱。可是观之后来,小凡才恍然大悟。哪里有什么正邪善恶,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的混沌一片,而唯有和自己真心相爱的人厮守才是最大的幸福。所以他才在后文中有一次感叹道:杀人?我为什么要杀人?假如杀人能够救得碧瑶的话,纵然杀尽天下人又何妨?或许读来偏激,不过却是现实。碧瑶的牺牲,将他推向了绝望的深渊,也将陆雪琪推向了绝望的深渊。小凡和雪琪之间,从此有了一道比正邪之分更加难以跨越的鸿沟:碧瑶。其实我知道,鬼厉明明是爱着雪琪的。当他知道焚香谷的李洵来向她提亲的时候,他一人来到了望月台。果然雪琪就在那里。当雪琪转身的那一刻,他们两人都愣住了。或者最深的痛就在于此,两人分明都深爱着对方,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够在一起。良久,鬼厉轻轻的问了一句:你,还好么?这是他见到她经常的一句话,看似平淡无奇,在我看来早就胜过了千言万语。甚至其实他连这一句话都是不必说的,他自己也知道这是废话。雪琪能过得好么?她凄然一笑,没有作答。鬼厉似下了很大的决心,淡淡的说道:你,跟我走吧。雪琪一愣,想是没有意料鬼厉竟会说出这句话来。她随口问了一句:去哪?鬼厉可能在心中回答;去哪?天地之大,何处不可?只要两人相伴,这天下就是两人的天下,这宇宙便是两人的宇宙,又何必管他去哪?可是,雪琪随后又反问了一句:那,碧瑶呢?这几个字,如刀割一样再一次刺痛了他的心。他刚刚的热情早已不复存在,残酷的现实将他从理想的梦幻中拉回来,从头冷到了心,冷到了脚。而雪琪自然将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可她能做什么?她只有苦笑?转身,鬼厉淡淡的说道:下次你看见我的时候,就用你的天琊吧。她想哭,却哭不出来。这场望月之别对我来说印象是如此的深刻,它将两人的深情,两人的无奈都刻画的淋漓尽致。后来,鬼厉到处求访能够使碧瑶醒转的方法。然而,最大的痛苦其实并不是绝望,而是给了希望之后再让你失望。苗族大巫师的功败垂成,让鬼厉再一次体味到了与碧瑶的生离死别。那种感觉就像是在一个将死之人的心口再狠狠的插上一刀,然而心却不会痛,因为他已经疼的麻木了。文章的最后,小凡终于克服了自己的心魔,敢于正视雪琪。两人在草庙村的故居门前相视一笑。悠悠过往,多少岁月都在这一笑之中悄然而过。想来鬼厉是真正开悟了。何也?人生一世,不可太过执着。所谓贪嗔痴,佛教谓之三毒也。况且碧瑶已然失踪,确实不能醒转(至少在小凡的认知范围内是这样)那么何苦又要让自己深陷痛苦与回忆之中不能自拔?难道你的痛苦,你的执着就能换来碧瑶的归来么?既然不能又何苦如此?是为了标榜自己的痴情么?是为了博得一个虚名吗?此等痴情要之何用?此等虚名博得何益?再者,你还有一个雪琪,她的痛苦,并不少于碧瑶,并不少于你,你对于她,可心中有愧么?我想,当小凡和雪琪相视一笑的那一刻,两人心中早已释然。所以在第二部中,两人结为夫妇早已在我的预料之中。这是故事情节所发展的必然,也是小凡克服魔障的必然。书中人物自然千千万万,有权欲熏心的鬼王,有一心唤醒修罗的鬼先生,有狂傲不羁白衣如雪的万剑一。。。总之人人皆跃然于纸上,人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读来真是令我爱不释手。  

    《诛仙》的作者萧鼎,自言从小就是理化老师眼中的败类,文史老师眼中的宠儿。前者也许是作者谦恭之语,而后者在我看来他确实当之无愧。小说的文笔苍劲幽深,决然不是一般网络小说浮浅的笔法。具体来说,小说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把握的十分到位,而且这种描写往往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在小池镇黑石洞中,张小凡目击了三尾妖狐和六尾魔狐的凄美爱情。这第一次对张小凡的正邪之分产生了冲击。犹记得,六尾魔狐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小凡答道:你们妖族杀害人类,无恶不作,正道之人人得而诛之。魔狐惨淡一笑问道:那么你们人类屠杀我们妖族的时候呢?难道人命是命?妖族之命就不是命了吗?性命还有高低贵贱之分么?小凡心中猛的一震,而后是一阵迷茫:何为正道?又何来正义?人杀妖是除魔,难道妖杀人就是作恶了么?而当三尾妖狐和六尾魔狐一起跳入岩浆中殉情而死的时候,小凡的内心再一次被震动了:这就是师长口中所说的无恶不作的妖么?妖也会有如此矢志不渝的爱情么?到底什么才是对的?什么才是错的?又何分对错?又何来正邪?可以说,正是小说之中不断穿插的人物心理描写,将作品的思想深度提高了一个层次。使小说不仅仅停留在几个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之上,而是启迪着读者去思考宇宙天地,人类自然的终极问题。这也就是最后我要讲的小说的主旨说起小说的主旨,无他,一句话而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老聃此言,早已在道德经中名垂千古。不过大多数人只不过空闻此语,却极少有人能够体味到个中深意。何解?就其字面意思而言:天地不仁慈,将世间万物都当做刍狗。所谓刍狗,乃是用稻草扎成狗的模样,用作宗庙之中的祭祀之礼。而其深刻的含义便是天地是很仁慈的,为何?因为它对天地万物都平等的对待。形象的说,一阵风刮过,它既要刮进穷人的茅草屋,也要刮过富人的高楼大厦。俗人对曰:茅草屋之于高楼大厦,岂能同乎?呜呼,吾知世间罪恶之始何来也。盖世间种种罪恶,皆来自差别之心。为何?有了差别,才会去分善恶,于是有了所谓的正邪不两立;有了差别,所以会分贫富,于是有了所谓的仇富贱贫;有了差别,才会分爱恨,于是有了所谓的爱别离怨憎会。。。世间种种苦恼,岂非皆由差别之心而来?是故,老庄之学深得我心。庄子在齐物论之中告诫弟子,自己死后,要以天为棺,以地为椁,以日月山川为陪葬品。读来是何等之气魄!而古今帝王处心积虑为自己建造奢靡的陵寝,又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鄙!庄子的结发之妻故去,门人皆嚎啕大哭,唯庄子鼓盆而歌。惠施见了,很看不过眼。问道:你的妻子生前对你服侍尽心尽力,现在她故去了,你怎么表现不出一点悲伤,反而鼓盆而歌?庄子答曰:你怎么如此鄙薄?没错,她刚开始走的时候,我的内心怎么能不难过呢?但是,我一想到她人虽已死,但她既然来源于自然,从无形之中化来。死后又回归自然,化为无形之气,自在遨游于天地之间,我又怎么能不为她快活?这又是何等之眼光?这又是何等之境界?

    吾观之现世所谓孝子,在灵堂举哀之时哭的死去活来,然其生前对于父母却又是至多孝止于奉养。在其死后干嚎,然其父母可因其鬼哭狼嚎而复生乎?在其死后风光大葬,然其父母可因其纸马香烛而复生乎?既不能,要之何用?无他,丧礼之礼,不是办给死人看的,而是办给活人看的。确切一点说,就是办给他自己看的。无他,无非为自己脸上好看,标榜自己而已。观之真令我笑杀痛杀,简直使我恶心透顶。死生尚且不分彼此,想这世上衮衮诸公为名忙为利忙又是多么的愚蠢不堪,真乃世间浊物,不值一哂。言有尽而意无穷,如若细谈诛仙,真可三天三夜话也不完。不过又何须如此,真正的意味是绝对无法说出也无法写出的。小生写这许多文字,也不过尽是废话空话无用话而已。文字要之何用?文字又岂能抒我胸中块垒?然写则写矣,浪费诸多笔墨,无非空展我文章标题耳:三生七世,唯恋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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